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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原州区至王洼铁路增建相关内容的函

来源:基础处 发布日期:2018-07-18阅读次数:

宁发改基础函〔2018〕793号

 


宁夏六盘山铁路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原州区至王洼铁路线完善初步设计(增建项目)的请示》(宁六铁发〔2018〕50号)收悉。经我委认真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同意增建相关内容

2010年我委分别以宁发改基础〔2010〕46号、宁发改审发〔2010〕475号批复了原州区至王洼铁路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项目投资概算为15.9225亿元。由于该项目设计复杂、施工周期长、施工难度大,项目概算进行了多次调整,2012年我委以宁发改审发〔2012〕757号对该项目初步设计(补充设计)进行了批复,批复投资概算调整为18.4882亿元;2015年我委以宁发改审发〔2015〕405号对该项目初步设计概算进行修正,修正后项目概算总投资为22.6559亿元,2017年1月项目建成投运,项目结算费用约20.6559亿元,结余资金约2亿元。

   随着王洼煤业公司外部煤炭运输市场的不断拓展,固原北站5股到发线无法满足煤炭销售外运量需求及不能保证调车作业频次增加时安全高效运营的要求,因此,同意增建原初步设计批复中预留的6、7股道铺轨项目,以提升原州区至王洼铁路运输经济效益。同时,为较好保证燃煤供应及满足环保要求,同意在固原北站增建全封闭式应急储煤场。

二、同意增建内容作为原州区至王洼铁路项目的配套设施。

三、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

新增项目估算投资约3008万元,从原州区至王洼铁路项目结余资金解决。新增投资后项目总投资应控制在已批准的概算范围之内。

请你单位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在项目设计和建设中尽量体现节能理念,并完善建设用地手续和开工前各项手续,确保工程质量。请据此复抓紧开展下一阶段工作。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2018年7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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