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负责编制全区以工代赈扶贫规划。
(二)承担自治区以工代赈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建设方案的拟定工作。
(三)对自治区以工代赈项目进行调研审查,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验收。
(四)完成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交办的与其工作相关的其他工作任务。
电话:0951-5026587、5013046、5026797